《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怎么办理,快来看看!
哪些行业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1)住宿场所:包括宾馆、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2)沐浴场所:公共浴室(含浴室、洗浴中心等) ;
(3)美容美发场所:理发店、美容店(不含医疗美容) ;
(4)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 游艺厅(室)等;
(5)体育场所:游泳场(馆) ;
(6)文化交流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
(7)购物场所: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等;
(8)公共交通等候场所:候车(含地铁)室、侯船室等。
检测项目有哪些?
序号 | 检测对象 | 适用范围/测试项目 | 测试项目 | |
1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 (1)新风量; (2)冷却水和冷凝水:嗜肺军团菌; (3)送风: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 (4)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 |
2 | 公共用品用具 | 毛巾、浴巾、被单、床单、枕巾、睡衣、茶具 |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 |
修脚工具、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购物车把手 | 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 |||
脚盆、脸盆、浴盆、坐垫、拖鞋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
3 | 客房室内空气 | 三星或以上星级酒店 | 温度、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照度、细菌总数、噪声、新风量 | |
三星以下星级酒店、非星级带空调的饭店和宾馆 | 温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照度、细菌总数、噪声、新风量 | |||
普通招待所 | 温度(冬季)、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照度、细菌总数 | |||
4 |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 | 影剧院(俱乐部)、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舞厅(包括卡拉OK歌厅)、多功能文化娱乐场所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数、噪声、新风量 | |
5 | 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 | 浴室(淋、池、盆浴) | 室温、二氧化碳、照度、水温、浴池水浊度 | |
桑拿室 | 室温、照度 | |||
更衣室 | 室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照度 | |||
休息/住宿室 | 室温、相对湿度、风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总数、照度、噪声、新风量 | |||
6 | 理发店、美容店 | 理发店、美容店 |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氨、空气细菌数 | |
7 | 游泳场所 | 人工游泳池、游泳馆空气 | 温度(冬季)、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细菌总数 | |
泳池水 | pH值、尿素、浑浊度、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 |||
8 | 体育馆 | 观众座位在1000个以上的体育馆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数 | |
9 |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 |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数、台面照度、噪声 | |
10 |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 城市营业面积在300m2以上的县、乡、镇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的室内场所、书店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数、台面照度、噪声 | |
公共交通等候室 | 特等和一、二等站的火车候车室,二等以上的候船室 | |||
11 | 公共交通工具 | 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总数、照度、噪声、新风量 |
首 次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
2、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一份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卫生责任制,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使用集中空调的还应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一份
4、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组织码机构代证)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具有法定资 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原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原件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及延续需提供:
(一)《卫生许可证复验申请表》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
(四)原卫生行政部门核复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
(五)具有法定资 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原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原件
不办会受到哪些处罚呢?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 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 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注销。